一超市防火卷簾門放不下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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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報泰安1月1日訊(記者 張偉 通訊員 路凱 蔣韓) 2013年12月31日晚,泰安市公安局在元旦夜查行動中發現,泰安一大型超市消防疏散通道被占,商場工作人員不知道如何使用滅火器,防火卷簾無法降下等消防安全隱患。目前,該超市已被責令限期整改,超市相關責任人被約談 2013年12月31日晚8點左右,集中開展元旦消防安全夜查行動。在東岳大街一大型超市,消防檢查人員查出了問題。
“有沒有參加過消防培訓?滅火器如何使用,能否現場演示一下?”在一樓一服裝專柜前,消防檢查人員詢問賣場銷售人員。據賣場銷售人員介紹,前幾天超市開展了消防演練活動,她也了解一些消防知識。但如何使用滅火器,難倒了該銷售人員。最后,該銷售人員說,她剛來沒幾天,不會使用滅火器。
該超市西側,3個應急疏散通道門前,停有一些電動車。消防檢查人員指出,應急疏散通道是用于火災等突發事故逃生疏散、緊急救援的“生命通道”,不允許占用、堵塞。在消防控制室,消防檢查人員假設超市內某一位置出現火情,須立即下降防火卷簾。隨后,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通過自動消防設施遠程控制進行操作。該值班人員嘗試多次,指定區域內的防火卷簾始終沒有降下。經核查發現,該防火卷簾與自動消防控制設施無匹配的地址代碼。見此情景,消防檢查人員要求現場手動操作,但等候10多分鐘,依然不見防火卷簾降下。經詢問,該防火卷簾出現故障,無法下降。消防檢查人員介紹,防火卷簾具有防火、隔煙、抑制火災蔓延、保護人員疏散的特殊功能,能有效地阻止煙霧、火勢蔓延,保障生命財產安全。“當火警發生時,防火卷簾在消防中心控制系統的控制下,按預先設定的程序自動放下,從而達到阻止火勢向其它范圍蔓延的作用。”檢查人員說。
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,消防檢查人員當場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,要求該超市立即整改。同時,該超市相關責任人也被約談。隨后,檢查小組又到一些大型超市、飯店等人員密集場所,進行了消防安全檢查。重點查看了各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、消防設施運行、消防疏散通道等情況。各縣市區公安局分局也都對轄區內的社會單位、“九小場所”進行了消防安全檢查。